2026-08-04

專利還沒核准,能這樣宣傳嗎?

專利還沒核准,能這樣宣傳嗎?

很多業者認為,只要提出了專利申請,就可以在商品包裝、官網或廣告上標示「專利產品」。

其實,這個觀念不完全正確。

專利申請與專利核准是兩件不同的事情。在專利尚未獲准前,申請人並沒有取得專利權。如果此時直接宣稱商品為「專利產品」,容易讓消費者誤以為該產品已取得專利保護,可能涉及不實或引人錯誤的表示,而有違反《公平交易法》的風險。

常見的錯誤宣傳方式

專利還在申請中,卻標示為「專利產品」。

專利尚未核准,卻宣稱「已取得專利」。

僅在一個國家申請或取得專利,卻讓消費者誤以為已在多個國家取得專利。

專利已經失效、撤銷或期限屆滿,仍持續以該專利作為產品宣傳。

那該怎麼標示才比較妥當?如果只是提出專利申請,可以如實標示正確反映目前的專利狀態,也較不容易造成消費者誤解。待專利正式獲准後,再使用「專利產品」或標示專利號碼,會更加適當。

《公平交易法》重視的是廣告內容是否足以使一般消費者產生錯誤認知,並不是只看業者是否有主觀故意。

因此,在使用「專利」、「專利技術」或「專利產品」等文字作為行銷宣傳前,建議先確認專利目前的法律狀態,避免因標示不當而衍生不必要的法律風險。

 

 

線上免費諮詢

全方位智慧財產權保護,為您的創新與品牌價值護航

免費諮詢